一、入库规定

  1. 进入书库请主动使用借阅证(校园卡)进行身份验证;不得携带书包、雨具、不准备归还的图书以及其它物品入库。
  2. 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,禁止吵闹、喧哗,保证书库的安全、卫生和安静。
  3. 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、乱丢果壳、纸屑等。
  4.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服从并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
二、借书数量与期限

    读者类型

    限借册数

    借期

    新书借书册数

    新书借期

    备注

    教师

    12册

    120天

    2册

    15天

    读者所借的书若在假期(寒假、暑假)中到期,可在开学后10日内还清,不作超期处理

    研究生

    12册

    60天

    2册

    15天

    本、专科生

    8册

    60天

    1册

    15天

    另:为加强现有资源的利用,在校学生限借文艺小说类(I大类)图书1册。

三、续借、预约和催还

  1. 续借   
    一般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的,允许续借一次,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期未满前一周内办理。读者可凭借阅证到图书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,或通过图书馆主页在网上续 借。续借期限为30天。如果逾期不还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新书和文艺小说类图书不得续借。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。
  2. 预约   
    已借出的图书可以在借书处登记预约,也可以在网上进行预约。本人预约的图书是否还回亦可在网上通过本馆查询系统查询。
  3. 催还   
    对于到期未还的图书,图书馆将向超期借阅的读者进行催还,并每天在本馆联机查询系统中公布催还名单,读者应注意 “网上信息发布”栏目内的此类信息公告。

四、违规处理

  1. 逾期罚款  
    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,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,按每册每天0.10元的标准累计进行超期罚款,并停止该读者的借阅权限。
  2. 遗失赔偿  
    读者遗失图书应赔偿同种同版本图书,同时还需付技术处理费用5.00元;否则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:

  3. 图书出版年限

    1980年以前

    1980-1990

    1990年以后

    罚款倍率

    20

    10

    5

  4. 损坏处理 
   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发现有污损、残缺,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,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,并加盖印记,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视为借书人损坏图书,视其情节严重程度,处以罚款、停借、通报批评等。

五、违规使用证件处理办法

  1. 使用他人证件者,借用双方各停止借阅权3个月。
  2. 使用失效证件者,停止借阅权2个月;扣留失效证件;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。
  3. 盗用、冒用他人借阅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阅证者,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。
  4. 使用伪造借阅证者,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;同时停止借阅权6个月。

六、遗失证件处理办法

    遗失证件者,在到校园网一卡通管理中心挂失的同时,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,待获得新卡后再来办理重新注册和解挂手续,由于读者未能及时挂失,导致他人冒用本人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读者本人承担。

七、离校手续

    读者因毕业、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江西中医学院前,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。程序如下:
  1. 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,如有超期或遗失等情况,按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。
  2. 办理注销借阅手续。
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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